海外幾個人權組織星期天就香港擬修訂引渡條例致函特首林鄭月娥,擔心修訂會導致目前對引渡過程的保障被撤除,允許將在港人員移交到像中國內地這樣可能遭受酷刑或其他形式虐待,以及不公正審訊的司法管轄區,促請撤回修訂法例的提案。
國際主要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和人權觀察,以及香港人權監察在致林鄭月娥的公開信中表示,在現行法例下的引渡安排不適用於中國內地,這是1997 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前經慎重考慮後的決定,既反映港人對中國的不良人權記錄的憂慮,也為了建立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
但港府提出的修訂將逐一個案處理的引渡安排擴至中國內地,並移除立法會就個別行政要求作出審議的環節,令人關注。
公開信表示,保安局堅稱有關修訂有足夠的人權保障,因除其他要素外,引渡涉及的罪行必須在兩個司法管轄區都構成罪行,且不能涉及“政治性質”。但是,港府的有關“保障”實際上不大可能提供真正的保護,因為中國當局經常以“逃稅”等經濟和非政治罪名,監禁和檢控和平的社運、維權及反對政府政策的人士。
公開信表示,近年香港司法機構能否抵擋中國政府的壓力愈發受到質疑,且港府日益利用法律制度壓制批評,對和平示威者作出有政治動機的起訴。
公開信擔憂,引渡法例的修訂一旦獲得通過,將可能成為香港及北京政府進一步威嚇批評人士的有力工具。
此外,在約一萬港人星期天上街遊行,抗議修訂引渡條例後,林鄭月娥星期一上午回應港人要求時說,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不是特別為某個司法管轄區而設,政府不會收回草案,而草案已提交立法會討論。
港府以去年年初在台湾发生的一起港人杀人案件为由决定修订逃犯条例,希望与没有签署引渡安排协议的国家或地区以个案方式处理引渡事宜,包括司法受中共控制,坚拒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港府此举受到香港民主派的反对及国际社会的忧虑,担心北京当局将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引渡政治犯。
文章來源: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