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佔中九子判刑戴耀廷陳健民等四人即時入獄8至16月

香港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早前被法庭裁定“公眾妨擾”等罪名成立星期三判刑。佔中三名發起人被判監16個月,75歲的朱耀明因年事已高及貢獻社會等因素,獲緩刑兩年。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4名被告實時入獄8至16個月。唯一女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因判刑前發現患腦瘤需要實時動手術,延後至6月中判刑。有支持者表示,會堅守和平非暴力的原則,繼續爭取民主及真普選。

包括和平佔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鐘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在內的9名佔中人士,前年3月底正式被控告“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最高可被判監禁7年。

經歷超過兩年的司法程序,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4月9日裁定9名被告各一至兩項罪名成立,星期三(4月24日)早上判刑。

案件受到香港本地及國際傳媒高度關注,估計有超過200名記者到場採訪,法庭外亦有支持及反對占中的團體集會,大批支持佔中的人士,身穿印有“我沒有被煽惑”的黃色T卹及高舉代表雨傘運動的黃傘,反佔中的人士則揮舞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帶來乳豬和香檳,慶祝佔中九子入獄,雙方支持者一度互相指罵。

在進入法庭聽取判刑之前,9名被告一同會見傳媒發表感言。和平佔中發起人戴耀廷以廣東話及英文分別發言表示,他感到平安及充滿盼望。戴耀廷說:“我仍然都是很平安、很有盼望,無論今日的判決是怎樣,我都會欣然面對。”

和平佔中發起人陳健民表示,希望更多香港市民參與下星期日(4月28日),由民陣發起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就是保護兩制以及對占中九子最大的支持。

陳健民說:“法官在判辭裡說我們很天真,說我們相信通過佔領行動可以爭取到普選,但是有甚麼天真得過相信一國兩制呢﹖但是我以及很多人,都是仍然相信一國兩制,以及願意保護這個一國兩制,最近很多朋友不斷問我們,究竟可以為我們做些甚麼,我可以告訴你,如果你可以做些甚麼,就是4月28日一齊上街,反對引渡條例(修訂),這個就是去到保衛我們兩制、沒被一國吞噬的方法,這個亦是你們對我們最大的支持。”

唯一的女被告、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表示,估計很快要暫別一段時間,她覺得抗爭的路很長,最重要的不是“爭朝夕”,而是要堅守原則,仍然要對同伴有信心,亦要保持心境及身體的健康,繼續打一場很長的仗,她又呼籲香港人不要太快對自己的地方失去信心。

陳淑莊說:“在這裡祝愿各位香港人,我們不要這麼快對我們的地方失望,這個地方是我們的,如果我們都守不住的話,其實去到哪裡,沒有一個地方是我們的家,所以連我們的家都守不住,其實我們只有流浪一生。”

近日在網上收集品格證明的前學聯常委張秀賢發言表示,收到超過250份、見證著雨傘運動的香港人,幫他及整個運動寫的見證信,他認為這些信的內容全部都有血有淚,是活生生的香港人的故事,是一個平台讓各人抒發當初參與雨傘運動的信念,讓雨傘運動的參與者都可以參與法庭的程序,向法庭陳述他們的故事。

張秀賢說:“如果你說這個審判是審判整個運動,我希望單純想保護學生、想爭取真普選,因為不同意8-31決定,以及反對梁振英政府,用催淚彈的人的聲音,都可以來到法官面前。法官說我們天真,但是不天真、很世故的人,是不是就可以為理想帶來一些改變呢﹖是不是這樣就可以令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好呢﹖”

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他已經有心理準備要入獄,著了沒有鞋帶的鞋、最輕便的手提包、錢包都沒有帶,只有帶一張身分證及少量現金,亦帶了糖尿病的藥物及醫生報告。

邵家臻表示,不擔心是否會因為被判入獄而失去議席,他相​​信民主派的議員會守護他的議席,亦要視乎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如何裁決。他又形容今日面對判刑的心情是“引刀成一快”的感覺。

邵家臻表示,他覺得今日有一種感覺就是“引刀成一快”的感覺,“好”、“OK”就來吧,跟著就有一種“事就這樣成了”的那種句號的感覺。最少是一個分號,即是某個階段的一個完結這樣,最少對我來說是這樣,我想整個運動還不是,但是對於我來說就是某個階段的完結,我盡量學習心平氣和、盡量溫柔地去接納。

在法官陳仲衡開始判刑前,陳淑莊的代表律師向法官表示,陳淑莊近日經醫生檢驗,證實患上腦膜瘤,可能引致實時死亡,需要盡快動手術,獲法庭同意押後6星期至6月10日判刑,期間可以繼續保釋。

法官宣讀判刑表示,法庭並不是認為8名被告應放棄他們的政治信念,但他們應該對公眾構成不便和痛苦感到悔意,公眾理應獲得他們的道歉,但公眾從未得到各被告的道歉,法官形容8名被告毫無悔意。

法官又表示,本案案情不符合終審法院在黃之鋒案所界定的“公民抗命”。相反,法官認為本案各被告只顧自己的政治理想,無視在香港島上班的平民百姓因交通阻塞而受苦。法官又認為,各被告犯法的後果,竟然要由普通市民承擔。法官表示,“佔中”期間或者有不少感人故事,但故事的另一面,卻是“佔中”對很多市民造成不便和痛苦。

法官表示,接納本案屬和平示威,各被告有意保護留守現場的學生,他們都不是因為貪婪、慾望、憤怒或財利而犯案。但是示威堵路為時甚久,參與者眾,影響甚廣,遠超大律師呈交法庭案例的規模,罰款或社會服務令顯然不足夠反映案情有多嚴重,法官認為實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選擇。

佔中三名發起人54歲的戴耀廷、60歲的陳健民、以及75歲的朱耀明刑期最重,被判監16個月,而朱耀明因年事已高及貢獻社會等因素,獲緩刑兩年。49歲的邵家臻、26歲的鐘耀華、30歲的黃浩銘及63歲的李永達,同樣被判監8個月,而法官認為鍾耀華犯案時年紀輕,願意給他機會;法官亦認為李永達長達30年從事的公職背景,判處緩刑算是對他長年服務社會的回報,與鍾耀華同樣獲准緩刑兩年,而年紀最輕、現年24歲的張秀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毋須入獄。

朱耀明等5名毋須實時入獄的被告在判刑後會見傳媒,朱耀明發言表示,2013年開始他和戴耀廷及陳健民開始籌備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行動爭取真普選,形容“我們三個是一起的”,對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實時入獄感到非常難過,淚流滿面地表示會繼續支持他們。

朱耀明說:“正如我所講的,只要我仍有一分力,我會支持他們的,無論用任何的方式,我的心是同他們一齊,我會竭盡一切的力量,想辦法能夠給他們支持及安慰及鼓勵,我都願意去做的。”

法庭外亦有大批支持者留守,身穿印有“我沒有被煽惑”的黃色T卹、化名黃女士的香港市民接受美國之音訪問表示,她有參與雨傘運動,覺得各被告被判監禁“一日都嫌多”,希望略盡棉力向各被告表達支持。

黃女士說:“告訴法庭,我們不是被他們煽動,我們行出來是因為我們愛香港,我們覺得我們藉得做的事情,我們要出我們的棉力去改善這個社會,我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站起來,講出我們自己的立場以及守住我們的原則。”

黃女士並表示,會堅守和平非暴力的原則,繼續爭取民主及真普選,她會響應陳健民的呼籲,參加4-28反引渡條例修訂大遊行。

大批支持者在法庭通道兩旁目送運載戴耀廷、陳健民、邵家臻及黃浩銘的囚車離開法庭大樓,大批支持者高呼口號,朱耀明含淚揮動黃色毛巾道別。

支持者高呼“共產黨、無人性、九子加油”等口號。

由於區域法院無權處理實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4名被告將會送到荔枝角收押所,直至獲法庭批出上訴許可,才能夠保釋外出等候上訴,預料上訴期可能長達3年。

文章來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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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