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掃黑除惡”行動前年被捕商人等13人被判刑

新疆青河縣法院,一周前開庭宣判,13名被告人被判1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法院指,以馬木爾別克為首的13人,強姦罪、開設賭場罪等5項罪名成立。官媒又稱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青河縣首例涉惡勢力案件,共150人參加了旁聽。不過,本台早在2017年7月已報導馬木爾別克被捕的消息,當時還未有“掃黑除惡”運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勒泰地區青河縣法院上週二(4月2日)發布消息,稱按照阿勒泰地委政法委、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和青河縣委政法委的統一部署,2019年3月31日上午,青河縣人民法院對以被告人馬木爾別克為首的13名被告人,涉嫌強姦罪、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聚眾鬥毆罪5項罪名,進行公開宣判。

在法庭上,十多名被告人在特警押送下,站在審判台上。清河縣電視台稱,馬木爾別克等人實施了多項犯罪活動:“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馬木爾別克個人或夥同他人共同實施多種違法犯罪行為。違背婦女意志,以暴力、強迫手段與婦女發生性行為;在固定地點,召集他人賭博,從中獲利,情節嚴重;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夥同其他被告人在’147’金礦聚眾持有凶器毆打他人,造成被害人不同程度的受傷,打砸車輛;在公共場合毆打他人,情節惡劣。馬木爾別克等13名被告人無視國家法律,稱霸一方,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依法對馬木爾別克等13名被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至20年不等的刑罰,所有違法所得全部收繳充公。”

哈族人不相信控罪是真實的

不過,有當地哈薩克族人不服判決,認為當局將馬木爾別克等人判刑是欲加之罪。一位不願具名的哈薩克族婦女,本週一(8日)對自由亞洲電台說:“他(公安)想抓就抓了,然後他想給什麼罪名就什麼罪名,定罪五年、十年、二十年或者是無期徒刑,都是非法的(行為),(我們)沒辦法,他想抓,想判刑就判刑,沒辦法”。

另一位青河縣哈薩克人夏力哈爾對本台說,馬木爾別克是當地人,現年40歲(1978年8月18日出生),是一名高級知識分子,他在當地經商,因捐款而受到縣政府表彰:“馬木爾別克被判了20年,他開了兩個餐廳,過去在阿勒泰雪災中,捐款一萬元,被縣政府表彰為十佳杰出青年。他還有自己的房地產公司,還有青河縣大型購物中心、養殖場。他也從事過很多慈善活動。” 

夏力哈爾說,馬木爾別克被捕前,曾協助牧民為土地維權:“政府機構要強制收購哈薩克牧民合法養殖場的地皮,他就依法保護那些牧民的合法權益。還有那些從內地來的人要開發哈薩克牧民的地皮、採礦。他就強烈反對,要求政府給一個公道的說法。” 

馬木爾別克於2017年5月被捕,當時阿勒泰地區政府並未展開所謂“掃黑除惡”行動。本台於當年7月7日率先報導,青河縣哈薩克族商人馬木爾別克,經常贊助牧民活動,舉辦有哈薩克民族特色的賽馬,資助貧困家庭醫療費,並發起募捐等活動。但自從馬木爾別克被捕後,再無他的消息,直到上週被判刑20年。

旅居土耳其的穆斯林葉熱扎提對本台說,中國政府因受到國際社會壓力,最近利用“掃黑除惡”、打擊黑社會,把罪名強加於少數民族或穆斯林,尚屬首次:“官媒首次用燒殺打砸等罪名,用在哈薩克人頭上,希望博得西方支持和同情,這種方法還是第一次。以前都是用傳播極端思想視頻等罪名。難道中國政府要把上百萬穆斯林都打成掃黑的罪名嗎?” 

青河縣電視台稱,馬木爾別克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青河縣首例涉惡勢力案件。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單位部門代表、被害人、被告人親屬等150餘人參加了庭審旁聽。目前,新疆再教育營羈押了眾多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穆斯林,其中也包括漢族人。外界擔心被羈押者最終被以黃賭毒、非法持有槍支等罪名判刑。

文章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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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