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六四酒案” 在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的第四天,4月4日,最後一名被告陳兵被判處徒刑三年半,成為四名被告中被判刑最重的一個。
六四酒案後援團表示:庭內戒備森嚴,“到處都是國保。十時開庭,於約中午休庭,延至三時才宣判。……陳兵原本打算傳召兩名六四難屬作為他的證人,在法庭上陳述六四真相,法庭卻禁止他傳召證人。”“ 據悉,陳兵的律師於辯護意見中指出,六四改變了中國的軌跡,正視和撫平六四創痛的一天終將到來,因為只有基於真相的和解和寬恕,國家才能向前行。他們期盼,本案將是最後一宗因’六四’而被刑拘的案件。”
此前,四位被告中三位分別被判刑三年,緩刑四年或五年。而陳兵沒有獲得緩刑,無法像其他被告那樣可以回家,而要繼續坐牢8個月。陳兵的態度比較堅決,不認罪,也拒絕按照法庭的要求換律師,這被認為是他刑期最重的原因。
過去當局的起訴書稱,張雋勇、羅富譽及陳兵2016年共同出資9000元,從超市購買散裝白酒、酒瓶、瓶蓋等物品,製作印有“銘記八酒六四”、“27年記憶陳釀酒非賣品”等字樣的標識。
符海陸、張雋勇5月26日將“紀念酒”的信息在網上發布,以每兩瓶89.64的價格在網上售賣,被多人轉發。5月28至6月21日,警方先後將符海陸等4人拘捕,符海陸共賣出“紀念酒”數十瓶,尚待製作的空酒瓶和瓶蓋900套。
在美國的中國民運團體“公民力量”的領導人楊建利宣稱:“成都酒案判決正式拉開了六四三十週年紀念的帷幕。”
該案一直被拖延了將近3年,直到4月1日才開庭。罪名從過去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降級為“尋釁滋事” 罪。楊建利認為,這是因為“當局害怕產生六四概念聯想”。他還表示:據知情者透露,訴方和法官在庭上都避諱“六四”二字,而用“某事件”代之。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中國一直沒有就30年前發生的侵犯人權行為承擔責任,卻不斷打壓和平行使言論自由紀念六四的人,現在該是時候正視歷史!”
文章來源: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