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香港“佔中”領導人被判有罪

香港一家法院星期二判決九名佔中被告有罪。儘管最後判決的罪狀與起訴罪狀略有不同,他們似乎都免不了牢獄之災。不過,九名被告表示,將樂觀勇敢面對。

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星期二上午九點半開庭,下達對香港“佔中運動”,也稱雨傘運動中被指控的九名被告的犯罪裁決。法庭認定,佔中九子被控“公眾妨擾罪”一案,全部被告均有一項或者兩項控罪成立。

九名被告以及支持和反對他們的各路人士,上午早早來到法院外面。為避免衝突。警方將不同陣營的吶喊者遠遠隔開。揮舞五星紅旗的兩批人員被限制在法庭廣場出入口兩則,泛民主派人士則主要在法庭廣場內。

即便如此,現場兩派人員還是近距離對嗆,情緒激昂。

香港前立法局議員曾建成對美國之音說:“今天是香港很悲哀的日子,九個為香港民主抗爭的人士… 過去幾年特區政府不斷施壓,把香港的民主運動打破,這是香港的悲哀。我希望我們的香港人,起來吧,爭取我們應有的民主和應有的人權。”

資料顯示,這場運動全稱“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簡稱“和平佔中”、“佔領中環”、“佔中”。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陳建民等人,2014年9月28日起發起爭取真普選,有真正選擇的政治運動,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佔領香港金融區中環交通要道。反對的人士則擔憂,活動受到非理性行為影響,可能的暴力衝突會嚴重影響香港經濟生活和市民生活。

九名被告是:戴耀廷(54歲)、陳建民(60歲)、朱耀明(75歲);立法會議員陳淑莊(47歲)、邵家臻(49歲);學聯前常委張秀賢(24歲)、鍾耀華( 26歲);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30歲)及民主黨的李永達(63歲)。

法院今天判決內容是下達宣布支持裁決的理由,尚未涉及刑期。判詞宣布後,被告陳情。截至今天下午休庭,五名被告陳情完畢,其餘四名被告明天上午陳情。九名被告目前保釋到明天早上。這一環節將可能影響實際量刑。今天下午陳情時,戴耀廷和陳建民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判75歲的朱耀明立刻監禁。

香港的“保衛香港運動”主席傅振中在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說:“法院今天的判決維護香港的法制,彰顯公義,保障我們市民的生命財產。因為79日的佔中暴亂,令很多人做不了生意,警察受傷流血,市民也讓暴徒打,令我們香港人非常憤怒。佔中的發起人戴耀廷責無旁貸。”

法庭認定佔中九人有罪後,2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批評北京政府沒有兌現普選承諾,稱這是導致佔中事件的主因。而現在,反讓九子深陷牢獄,當權者應該“引以為恥”。

另外人權觀察也發出新聞稿,譴責對戴耀廷等九名佔中領導人的審判。

文章來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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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