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律師浦誌強緩刑期滿轉三年安置幫教

中國知名人權律師浦誌強的三年緩刑到期,“社區矯正”解除,但接下來的3年,當局將繼續對他“安置幫教”

新年伊始,中國知名人權律師浦誌強的三年緩刑到期,“社區矯正”解除,但接下來的3年,當局將繼續對他“安置幫教”。很長時間沒有向媒體發聲的浦誌強透過電話,向本臺記者介紹了自己的近況。

中國知名人權律師浦誌強1月1日透過推特帳戶發消息說,豐臺新村司法所當天十點宣告對他解除社區矯正,接下來將對他“施以三年的繼續幫教”。

此前的2015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以“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罪,判處浦誌強三年有期徒刑,緩刑三年。2016年4月,浦誌強被吊銷執業律師資格。從2016年1月2日起到2019年1月1日緩刑期滿,浦誌強壹直在北京市豐臺區接受“社區矯正”。這壹時期浦誌強沒有接受過媒體采訪。

1月2日晚間,浦誌強透過電話,簡短向本臺記者介紹了他的近況。

“記者:您現在可以接受媒體采訪嗎,還是仍然不可以?浦誌強:沒有人告訴我可以接受媒體采訪。記者:有沒有人說您不可以接受媒體采訪呢?浦誌強:這個事情是不言而喻的,應該說他們不願意這樣。記者:您現在覺得周圍有人在跟蹤您嗎?有人定期到您家裏來嗎?浦誌強:壹直就沒有人跟著我。記者:現在您要見朋友,或者朋友到家裏來可以嗎?浦誌強:可以。記者:迄今為止還沒讓您到什麽地方報到,或者有什麽人員到您家裏來是吧?浦誌強:他宣告的時候有壹個交接,還是歸(豐臺區新村)司法所管。”

豐臺區司法局今年1月1日出具的“解除社區矯正宣告書”、“轉為安置幫教對象告知書”顯示,浦誌強接受矯正期間,沒有發現違規違法現象,沒有受到任何處罰,緩刑期滿,依法解除社區矯正,“現將其轉入安置幫教對象,施以三年的繼續幫教。”

對於從“社區矯正”轉為“安置幫教”對象,浦誌強向本臺記者表示,

“安置幫教不是專門針對我個人的,應該是對所有刑滿釋放的人和監外執行到期的人。應該是為了便於服刑人員更好的融入社會,解決生活各方面的情形。這是壹個順勢的行為。至於說我需不需要安置和幫教,那是另壹回事兒。其實對我的控制不是通過安置幫教的方式來實現的。另外,安置幫教不會對我的生活和行為產生特別直接的壹種影響。(安置幫教)和以前的社區矯正應該是兩回事。具體情況怎麽樣,我也不知道。以前我也不清楚還有這麽壹個安置幫教。”

現年54歲的浦誌強曾代理維權人士譚作人、重慶涉黒案辯護律師李莊和異議藝術家艾未未的稅務案件等。2013年開始,浦誌強在中國社交媒體上實名舉報時任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表達對其維穩模式的不滿。2011年至2014年期間,浦誌強在新浪微博上發布的七條帖子,成為他2015年末被北京法院定罪的罪證。這些帖子包括“人想如魚得水,要麽裝傻,要麽真傻”,“說新疆是中國的,就別把它當殖民地,別當征服者和掠奪者。”

浦誌強當然不認為自己發這些帖子構成“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罪。

“不是說判得重不重的問題,而是它是不是有罪的問題。”

壹直關註浦誌強境遇的北京維權人士胡佳認為,浦誌強其實是因為紀念六.四25周年,而被當局羅織罪名的殉道者。六.四30周年臨近,被轉為“安置幫教”對象的浦誌強仍會面臨巨大壓力和嚴密監控。

“像浦誌強這樣的人,當局已經把他作為重點的有可能帶來‘不穩定因素’的人,所以今年他個人,以及他的家庭,壹定還會面臨著非常嚴密的監控。”

美國對華援助協會負責人傅希秋曾多次呼籲中國當局無罪釋放浦誌強。對於浦誌強成為“安置幫教”對象,傅希秋認為:

“這個很明顯是變相的非法任意拘禁。實際上是當局用另外壹種方式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而已。”

浦誌強元旦當天在推特上發文說,“我將壹如既往,提醒自己監獄有大小,門檻不高界線不清,要用犯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可得意忘形。”“國家不是犯人的親爹,沒義務把人犯改造到好,到了日子,好不好都得放人或解矯。於我而言,無非方便國內旅行,等於放風場面積大了,姑且算住上改善型監獄了吧!”

文章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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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