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民記者孫林“煽顛”罪成判刑四年

南京公民記者孫林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宣判。南京市中院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刑四年。有國際人權組織指出,大陸當局以“煽顛”或“顛覆國家政權罪“把異見人士入罪已成為趨勢。

孫林案早在今年二月已開庭審理,拖延超過十個月後,南京市中級法院周二裁定孫林“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刑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親屬有到場聽取判決,不過孫林本人並沒有出現。據說法院以孫林“情緒不穩“為由,認為他不適宜出庭。

為孫林作無罪辯護的律師莫少平對裁決不感到意外。

莫少平:“這個是我們預料之中的。判決書還是把他認定為累犯。原來的案件他服刑完了到現在還沒有超過5年,算是壹個從重的宣判。我們原來預計也大概是這個區間。”

轉發敏感文章以及公開呼籲打倒現政權是當局指控孫林的兩大罪狀。

莫少平:“在網上轉發二十五篇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視頻和文章,還不是自己原創的,另外就是在社區開壹個黨員換屆大會,到了會場他就說“打倒共產黨”。我們認為“煽顛”是不成立的。”

2016年11月,孫林在拍攝南京維權人士王健案開庭時,被警方刑事拘留。王健強調孫林是無辜的。

王健:“我認為他是無罪的,無論是從國際法還是從中國憲法來說,抓他判他實際上是純粹的政治迫害。”

“煽顛國家政權”已成慣用控罪

南京當局起初是以涉嫌“尋釁滋事”拘留孫林,其後卻以“煽顛罪”提出起訴。除了孫林,維權律師王全璋,在廣西落網的六四學運領袖周勇軍,以及成都“秋雨教會”創辦人王怡等人,近期也同樣面對“煽顛”指控。

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中國部研究員潘嘉偉表示,最近壹兩年,以“煽顛”或“顛覆國家政權”被入罪的中國異見人士明顯增加,保守估計,數目約為被控“尋釁滋事罪”人士的2倍,相信這與當局嚴厲打擊異見人士有關。

潘嘉偉:“就像“顛覆國家政權罪”,根據刑法,最高可判無期徒刑,“煽顛”罪最高可判15年,而“尋釁滋事”最高刑期是六、七年。像“秋雨教會”,部分(信徒)是以尋釁滋事被抓走,但是王怡牧師等教會主要人士都是以“煽顛”罪或“顛覆國家政權”被抓捕。

潘嘉偉相信這種趨勢在可見將來會持續下去。

文章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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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