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中共迫害法輪功“見不得人”的罪惡

任何壹個國家都有其《憲法》和法律。公、檢、法系統本應是維護國家憲法和法律,保護百姓利益,懲治違法罪犯的執法機關,它應該體現出公正,象征正義。可是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卻不是這樣,雖然它也有冠冕堂皇的《憲法》、法律,但是在《憲法》、法律之上它還有壹個高於壹切的政治,這個政治是什麽?就是維護中共及其頭目生存和統治的策略和手段,壹切不符合它生存觀念的無論黨內黨外人士都要革掉他們的命。中共這樣壹個握有至高無上權力的龐大的邪教組織,淩駕在國法之上肆意踐踏,百姓的人權、利益如何保障?所以說在當今中國,《憲法》、法律只不過是中共控制下任意整人、殺人的幌子。特別是近十七年來,中共江澤民集團在對待法輪功修煉群體上完全不顧廉恥,竭盡所能的施展著他們極端的“見不得人”的罪惡。

其實不只是我們說他“見不得人”,而是中共江澤民集團自己都知道其所作所為“見不得人”。涉及迫害和牽扯幾億人的政治運動,竟不敢留下文件,迫害指示完全是秘密傳達,幾個關於迫害法輪功的通知、司法解釋也是違法的。在這種邪惡主導的環境下又何談公正公平呢。下面就來看壹看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真相。

壹、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由他控制的淩駕在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

法輪功是壹個祛病健身有奇效,能使人的道德迅速回升的佛家修煉大法,自壹九九二年五月傳出後,深受百姓喜愛,修者日眾。僅僅幾年的時間即傳遍全國甚至惠及海外。中共惡首江澤民出於對法輪功創始人的強烈妒嫉,利用中共邪黨發動了這場荒唐而殘酷的迫害。

可是法輪功修煉人遵循的是真、善、忍的做人原則,無論在家庭、鄰裏、工作單位還是社會,法輪功學員都廣受贊譽。盡管中共江澤民集團想盡快除掉法輪功,但是在這個人人都知道法輪功好的情況下動手打壓,那老百姓也會強烈反對。所以派出去的特務打到法輪功內部臥底搜集所謂的“罪證”。可是派出去的調查組得出了法輪功對社會“有百利而無壹害”的結論。這時江澤民不是放心了、高興了,而是更加惱火,他真正想找的是法輪功的紕漏,是為除掉法輪功找借口。

就在任何借口都找不到的情況下,中共江澤民集團“見不得人”的勾當就開始上演了:壹九九六年中共禦用鼓手在《光明日報》大篇幅詆毀法輪功,法輪功學員迅速回應,用自己修煉後身心發生的巨大變化來證實法輪功是好的,是真實的,是目前科學還證實不了的更高科學;壹九九八年五月北京電視臺播放了何祚庥(當時任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的連襟)對法輪功的誹謗,此次制造的事端又被法輪功學員和平理性講真相而平息;江澤民、羅幹還不死心,又指使何祚庥繼續誣陷法輪功,於壹九九九年四月十壹日在天津教育學院辦的《青少年科技博覽》雜誌上發表誹謗法輪功的文章。了解到這個情況的天津法輪功學員前往天津教育學院及相關機構反映實情。就在事情即將解決的情況下,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命令天津市當局出動防暴警察數百名,驅散並毆打和平澄清事實的法輪功學員,逮捕了四十五名法輪功學員,並告知法輪功學員:公安部介入了這個事件,妳們去北京才能解決問題。於是才引發了萬名法輪功學員善意進京上訪。看到萬名法輪功學員整齊有序的等候現場,江澤民氣急敗壞。

其實江澤民並不是不了解法輪功,而是出於恐懼和嫉妒執意要利用權力大耍淫威,所以不顧其他六個政治局常委的反對壹意孤行,於壹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成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組織“610辦公室”。壹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利用媒體早已編造好的各種謊言開始全面迫害法輪功。十七年來由於江澤民指使的“610”作惡多端被法輪功學員頻頻曝光,所以不斷更換名目,有些單位甚至不敢掛出臭名昭著的“610”的牌號。

二、公安警察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做賊心虛怕被明慧網曝光

公安局、派出所警察是迫害法輪功的馬前卒,在江澤民“名義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邪惡命令蠱惑下無惡不作,特別是那些毫無法制觀念的政治警察,變本加厲的為所欲為,無法無天到無以復加的地步。

那些稍有法律意識的警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為是違法的,所以他們很害怕被明慧網曝光出來,所以作惡之後都不忘恐嚇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或家屬不準曝光。

黑龍江省延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趙曉東、延壽縣安山鄉派出所所長李德權、副所長崔某,二零壹五年八月十三日早五點多鐘,將安山鄉華爐村法輪功學員何金萍、何金英綁架到哈爾濱鴨子圈。國保大隊隊長趙曉東說:“不許給我報上網。”

二零壹六年三月十五日下午,遼寧省大連市瓦房店市李店鎮法輪功學員奚研芝、於連慧、於連英、郭麗華、李貴蘭5人,在向人講述法輪功被誣陷迫害的真相時,遭到瓦房店市九龍派出所(李店鎮派出所)警察的綁架。法輪功學員壹直在給警察講真相,警察們都不聽真相,把5名法輪功學員強行拉到瓦房店市醫院體檢,結果5名法輪功學員的身體都是血壓很高,甚至達到高壓230,即使這樣他們也不放過法輪功學員,只讓郭麗華、李貴蘭回家。奚研芝、於連慧、於連英仍然強迫劫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到了姚家看守所法輪功學員於連英出現更嚴重的病情,姚家看守所見狀拒收,這樣於連英才回家,另外兩名學員仍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警察在這個過程中恐嚇法輪功學員不準給他們曝光。

二零壹六年四月二十日,天津靜海縣級派出所的警察10個左右,闖入趙麗君家,說是“回訪”她女兒的事,搶走20本法輪大法書,又把趙麗君綁架到派出所,嚴厲的逼問她法輪大法書哪來的。壹個天津警察威脅說,這事要上明慧網看我怎麽弄妳。

二零壹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山東省臨沂市蒙陰縣桃墟鎮李家官莊村的王富寶剛起床就聽見有敲門聲。開門後,壹幫人闖入院中。問王富寶還學不學法輪功,王富寶及妻子堂堂正正的講著真相。只見壹個人在錄像。王富寶也拿起手機說:“我也給妳們錄像。”隨後,他們害怕被錄像,就向門口走去,沒有壹個敢回頭。走出大門後,王富寶看到壹輛沒有掛牌的黑色轎車。王富寶又問到:“妳們到底是幹什麽的?還是黑車,為什麽不掛牌?” “妳們政府的車還不掛車牌嗎?妳們‘回訪’還怕人嗎?”他們五、六個人頭也沒回的鉆進車裏灰溜溜的走了。

三、辦案人員的恐懼

公安檢察機關本應堂堂正正辦案,膽怯理虧的應該是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可是中共公、檢、法相關人員的表現卻正好相反,他們非常害怕法輪功學員及家屬,不敢告訴辦案人姓名。這是為什麽?僅僅根據這種表面現象,即使壹個完全不懂法律的人,也可以斷定其背後壹定有“見不得人”的陰謀。

二零壹六年八月十二日上午,遼寧省大石橋市法輪功學員劉慶余家屬去海城市國保要人,詢問劉慶余的案子打到什麽地方、辦案人員的名字並遞交了《海城市公安局應撤銷案件立即釋放劉慶余法律意見書》,海城國保接待人員壹再強調不能告訴辦案人員的名字,怕被上明慧網。並哄騙家屬領導們都出去度假了,半個月才回來。

下午劉慶余家屬去海城市國保的時候,接待人員非常的客氣,家屬壹再問案子在哪,國保人員也承認案子就在國保了,並說法律意見書寫的很好,家屬問辦案人員名字,他們壹直不敢說,壹直問家屬要幹啥,怕被上明慧網曝光。

四、所謂的開庭審判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當事人家屬及百姓旁聽

旁聽是法律允許的,公開開庭的案子不讓旁聽是不正常的,因合法旁聽遭公安部門騷擾、綁架、監禁、關押等迫害這是公檢法在執法犯法。不讓旁聽壹定有不公正存在,害怕人旁聽壹定有冤情存在。

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法院原定2015年7月5日下午3點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余毅文、曾惠波,因庭審時間被曝光,鹽田區法庭臨時推遲到7月6日開庭。區610人員也提前打電話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不許大家到法庭旁聽。7月6日開庭當天,大輛警車、警察包圍了鹽田區法院,如臨大敵。

重慶法輪功學員劉誌民於2015年9月17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以核實訴江為由綁架。重慶長壽區法院於3月18日對法輪功學員劉誌民非法庭審。3月17日,劉誌民的妻子張莉被劫持24小時非法監禁在家裏,不許參加旁聽。女兒、女婿報警打110,警察不出警,周圍居民的強烈不滿。當日早上不到9點,法庭周圍就有兩車全副武裝的武警、公安局警察、610辦公室的人、區、鎮、鄉派出所、街道、社區、鄉鎮村幹部等幾十人在離法庭百米內進行非法搜捕法輪功學員。當天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李春元(男)、彭元芳等12人。其中,有4名學員被非法抄家。另外還抓捕了不修煉的過路人。

三月二十四日至五月三十日,河南省鄭州市鞏義市法院要對法輪功學員白春花開庭審理。得知消息後,當地法輪功學員告訴民眾北京維權律師將出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呼籲人們參加旁聽。30日上午,幾十名來自鞏義各鄉鎮的法輪功學員陸續趕到市法院,在法院門口被保安人員攔下,不讓進去,經過律師和家屬再三交涉,最後連家屬帶法輪功學員只被允許進去7人。庭審結束後,外面的學員想了解庭審的經過等情況,於是到世博領秀城法輪功學員賀傳龍家(在市區)切磋交流。由於被監控跟蹤,30多名法輪功學員在世博領秀城被鞏義市中心派出所綁架。

深圳市南山區法院於二零壹六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九點三十時分對去年三月份非法抓捕的三名法輪功學員岑小萍、楊斌、淩紅華第四次非法庭審。各區610人員及公安國保大隊人員提前打電話騷擾轄區內法輪功學員,不許大家到南山區法庭旁聽。開庭當庭,有多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拿身份證到南山區法庭依法旁聽,被法院法警綁架到地下室按在墻上,威脅法輪功學員的親屬不得請辯護律師、不能旁聽。

二零壹六年九月九日,湖北沙洋法院欲開庭審理綁架彭亞新等四名法輪功學員,當天二十四名學員去法院預備旁聽,在回家的路上被綁架。其中幾名法輪功學員直接從沙洋公安局被當地居委會或戶籍所在地的工作人員接回家,其余分別在沙洋行政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或七天回家。

五、中共怕維權律師介入揭穿其違法犯罪行徑

律師本應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用事實駁斥違法指控,從而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利。而在中共迫害法輪功期間,律師界出現了壹個怪現象,在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卻出現了絕然不同的辯護,壹部分是受中共指使,維護中共統治的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有罪辯護,另壹部分律師是站在法律基礎上維護憲法和法律,維護人權道義,他們有理有據的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出現這樣的對立,還不值得我們深思嗎?

中共把修真、善、忍的法輪功當成了不除不快的“眼中釘”,那麽這些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維權律師也就成了中共的“肉中刺”,所以在中共610幕後操縱的法輪功學員被陷害的案件中,維權律師的介入,使中共公、檢、法不能再以法律的名義順利的走過場,甚至當庭義正詞嚴揭露中共的違法犯罪行為,當庭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法官、公訴人無言以對,這使中共很難堪。所以阻止當事人聘請維權律師、阻止律師閱卷、不通知律師到庭、或當庭辱罵毆打律師屢屢發生。

蘭州市六位法輪功學員塗玉春、焦麗麗、孟玉榮、王毓蓉、杜淑珍、盧雲飛被枉判的案件已全部上訴到蘭州市中級法院,由刑壹庭副庭長傅覺非主審,二零壹六年三月十日,中院法官到看守所會見了六位法輪功學員,其中塗玉春、王毓蓉、杜淑珍、盧雲飛要求家屬幫他們請律師,依法維權。三月十四日,塗玉春、王毓蓉、杜淑珍的律師已經和主審法官傅覺非聯系。同壹天,焦麗麗的家人到法院給傅覺非法官打電話,詢問焦麗麗是否要求請律師,傅覺非說焦麗麗不要求請律師;當家人說自己願意為焦麗麗請律師時,傅覺非法官說,案子他已經判下來了,只等給本人送達,請律師沒有用。而在盧雲飛八十歲的老母親為盧雲飛想辦法請律師維權的時候,三月十六日上午,傅覺非直接開車到西固,找到盧雲飛的母親,說請律師沒有用,二審不會開庭審理,他說了也不算,勸老人放棄為盧雲飛請律師,並讓老人在不請律師的筆錄上簽了字。

二零壹六年壹月二十四日,雲南省昆明市西山區法輪功學員向冬在昆明紅星美凱龍集團紫郡園發放真相材料,被小區保安報告給110,後向冬被綁架到福海派出所。壹月二十五日清晨,國保大隊多人闖到向冬家,搶走電腦、印表機、裁紙刀等等相關物品。壹月二十七日,向冬被劫持到昆明市看守所。家人為向冬請了律師,律師接到自稱司法部的人打的電話,威脅律師不準接向冬的案子,否則取消律師執照。律師被迫退出。

二零壹六年十月十壹日,河北邯鄲市肥鄉區法院非法庭審已被非法關押了近九個月的法輪功學員栗從春、李明濤、申有亮、王英茹、萬梅花、羅金玉六人。開庭前和整個庭審過程中,肥鄉區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等人員,執法犯法,明目張膽地在法庭內外踐踏法律,在法院外綁架民眾,在法庭上阻撓律師辯護,不讓當事人說話。壹位代理律師當庭遭到法警毆打。

六、維權律師為了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正當權益而遭誣陷抓捕判刑

律師職業是法律共同體中的壹個重要組成部分,尊重和保護律師依法履行職責,是促進司法公正、依法治國的具體體現。而中共對待維權律師的態度卻恰恰相反。

對法輪功實施酷刑迫害以後,中國知名律師高智晟陸續接到法輪功學員遭迫害案件,二零零七年高智晟律師經過大量調查後發現法輪功學員是無辜的,於是公開致信當時中國最高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要求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法輪功。受高智晟律師的影響,許多律師敢於代理法輪功受迫害案件並為他們做無罪辯護,這使中共及公、檢、法系統異常恐懼。律師冒著生命危險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這種顛覆性的正義辯護,使在場的法官、公訴人啞口無言,這相當於揭穿了中共的老底,它會允許嗎?

因為中共是個邪教組織,它不會接受這種糾正,它只會作惡。繼迫害高智晟律師之後,二零壹五年七月九日天津發生了對維權律師的大抓捕,王宇夫婦等十幾人先後被捕。他們都聘請了律師,但所有辯護律師都被拒之門外。而《憲法》明明在第125條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這樣看來《憲法》在中共集權獨裁面前是不是壹錢不值呢。

很多維權律師因為代理法輪功案件被中共調查,被取消維權律師資格,被關閉律師事務所,被非法關押暴力虐待,被扣上壹個反動帽子而批捕判刑等等,這就是中共強權暴政的壹貫做法。打壓維權律師是想仍然維持對法輪功“見不得人”的迫害。

七、秘密開庭

很多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案子,中共法院都是在不通知律師,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在壹個遠離法庭的偏僻角落偷偷審判,這種視法律為兒戲的做法已見怪不怪了。

法輪大法弟子王龍娜,於二零壹五年八月二十八日,被山東招遠市610綁架到煙臺看守所,並把她新買的摩托車搶去,家屬去要人和車未果。結果二零壹六年三月四日,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王龍娜秘密判了三年,送到山東省濟南監獄。

二零壹六年八月十二日,德州市齊河縣法院在沒通知任何家人的情況下,對法輪功學員黃玉萍、魏樂生倆人偷偷非法開庭,非法判刑三年。黃玉萍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家人非常擔憂黃的生命安危,在九月十五日,請了律師到德州市看守所會見了黃玉萍,才得知倆人被齊河縣公檢法陷害。

高密市610辦公室勾結高密市法院,仍對法輪功學員采取迫害,暗箱操作式非法判決,在不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陷審判,當法輪功學員單既花、張秀花的家屬為其家人聘請律師之後,他們又以“已開過庭了”為由阻止律師介入,當家屬質問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宗明海“為什麽不通知家屬就偷著開庭”時,宗明海竟然說“就是不叫妳們知道”,如此公然藐視法律,侮辱當事人。

八、中共抵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中共蔑視誠信,靠謊言欺騙和血腥暴力維持著中共這個邪靈。它什麽流氓無賴的事都能幹得出來。抵賴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就足見其惡魔本性。

當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知情人在海外爆料,中國遼寧蘇家屯設有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秘密集中營,他們被活體摘取器官。三月十七日,另壹名女士揭露其丈夫直接參與過活摘。後來還有活摘現場的目擊證人站出來指正中共的活摘暴行。此類令人震驚的罪惡被曝光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和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開始進行獨立調查,他們收集到了許多醫院官員和醫生的相關電話錄音;政法系統官員及中共各級官員的相關電話錄音,其中包括白書中和薄熙來,他們都親口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是江澤民下的命令。大衛·喬高和大衛·麥塔斯還搜集了大量器官移植的數據。

中共面對國際社會的質疑,矢口否認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但他們不是積極澄清疑問,而是斷章取義國際社會的有關報導;拒絕國際媒體采訪和報道;阻止國際機構進行獨立調查。當國際社會質疑中共摘取死囚器官時,中共衛生部原副部長黃潔夫信口雌黃地否認。可是在國際社會曝光的大量器官移植數字對比面前,黃潔夫又改口器官供體來源於死刑犯,可是又不能提供死刑犯的相關資料和數據,說器官來自於自願捐獻同樣不能提供捐獻者的資料與數據,這種出爾反爾、毫無說服力的言辭,更彰顯其謊言。在二零壹六年第二十六屆香港世界器官移植大會(TTS)召開之際,中共喉舌又公開否認其活摘罪惡,汙蔑法輪功。當記者追問活摘器官時,中共代表黃潔夫突然沈默變臉,匆忙在大會前溜走。不敢面對質問不正證明了他們心中有鬼嗎?這壹切就是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有力證據:不證明自己沒有活摘就是壹定有活摘。無賴似的抵賴,正好讓人看清了中共的邪教本質。

九、阻止法輪功學員訴江,打擊報復控告人

受害者控告違法犯罪之人,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誰剝奪了百姓這個權利誰就在違法犯罪 ,而且法律規定保護依法控告罪犯者的人身安全,打擊報復控告人是違法的。

二零壹五年五月隨著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有案必立”“有訴必理”政策的出臺,至今已有超過二十萬的法輪功學員,用真實姓名和聯絡方式,向最高人民檢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對前中共頭目江澤民的刑事控告。但隨之而來的就是對訴江學員的非法騷擾、綁架、關押和判刑。並逼迫法輪功學員簽“不訴江保證”,做出這種公然踐踏人權和法律的犯罪行為,還威脅法輪功學員不能曝光。

廣東省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法輪功學員梁彩雲,因訴江,2015年12月份,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610黃燦強、李主任和九龍鎮國保大隊黃洪新,找到梁彩雲的家人,逼梁彩雲寫誣告江的道歉信,被梁彩雲拒絕。2015年12月15日晚上,梁彩雲下班回家,大概九點鐘,廣州市蘿崗區公安局警員蔣國輝,廣州市蘿崗區九龍鎮派出所警員曾夥賢,還有兩個便衣湯深、鐘劍標,闖進梁彩雲家,以檢查有沒有法輪功的光盤和資料為名,將她帶到九龍鎮派出所簽名後,才回家。那些警員威脅說,不許將此事上明慧網。

二零壹五年九月二日,河北省遵化市新店子鎮西南宅村郝亞波因訴江被迫害,村大隊幹部和鎮裏的人到他家,叫他簽“不訴江的保證”,他不簽,他們就叫他兒子代簽了。郝亞波的心裏很痛苦,就到鎮裏,找在那工作的同村老鄉唐福良,想毀掉那個簽字,結果,唐福良和另壹個女工作人員叫來了新店子派出所警察,把他綁架到遵化拘留所,拘留5天,被勒索飯費300元,另加2天400元,押金1500元,有壹個叫嚴萬江的就是辦洗腦班的校長,還威脅郝亞波不許曝光、不許上網。

河南省鄭州市法輪功學員杜美因訴江被綁架。鄭州市公安局、國保的那些特務們采用謊言欺騙、威脅利誘等卑鄙下流手段對杜雪及其兒子杜誌強(常人)進行談話。壹個支隊長威脅其兒子說出跟他媽媽聯系的其他同修,妄圖綁架更多法輪功學員;還威脅不讓請北京律師,問請律師的錢哪來的等等,最後還威脅其家人談話內容不準跟任何人說。

事實就是事實,只要妳做了就存在那裏了,用謊言掩蓋、強詞的抵賴都沒有用,總會有水落石出真相大白的壹天,所以自作聰明,只能被聰明害得更苦,見不得人的東西越多,自己的罪惡越大,當妳不會自覺懺悔、修正自己的時候,神就會給妳報應,那叫惡有惡報,也叫自作自受。

文章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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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