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9人案審結 明年4月9日裁決

香港和平占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等9名人士,被控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案件經過18日審訊,星期五暫時告壹段落,法官宣布將於明年4月9日裁決。戴耀廷日前親自站在被告欄作結案陳詞,他說,本案是追求公義的公民抗命,關乎香港法治,如果各被告真是有罪,他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

2014年9月底,爭取香港人有真普選的占領中環,演變成占領79日的雨傘運動。包括和平占中3名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邵家臻;前學聯常委張秀賢、鐘耀華;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以及民主黨的李永達在內的9名占中人士,去年3月底正式被控告 “串謀作出公眾妨擾”、 “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以及 “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等罪名,最高可被判入獄7年。

戴耀廷結案陳詞:本案是追求公義公民抗命

案件11月19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正式開審,經過18日審訊,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聆訊星期五(12月14日)暫時告壹段落。法官表示,需要時間消化大量數據和理據,宣布押後至明年4月9日裁決。

首被告戴耀廷星期三(12月12日)讓他的律師團隊退出,親自站在被告欄作結案陳詞。他開宗明義表示,本案是追求公義的公民抗命,目的並不是要妨擾公眾,而是要喚起公眾關註社會的不公義,並贏取人們認同社會運動的目標。

戴耀廷表示,這是壹宗關乎壹群深愛香港的香港人的案件,他們相信只有透過引 入真普選,才能開啟化解香港深層次矛盾之門。他又表示,2014年8月31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員會作出有關香港特首產生辦法的決定,就普選特首的產生辦法設下了具體及嚴厲的規定。

戴耀廷:不懼怕入獄也不羞愧

戴耀廷強調,這些香港人進行公民抗命,是要喚起香港社會及世界的關註,中國政府不公義地違背了憲法的承諾,也破壞了它的憲法責任,沒有給予香港人有真普選。公民抗命是為了維護所有香港人的憲法權利,亦是為了要香港的主權國履行承諾;是為了爭取香港憲制進行根本改革;並為香港的未來帶來更多公義。

戴耀廷又表示,這案件是關乎和平示威自由及言論自由的權利。他說,在宣布占中當日,即2014年9月28日,分域碼頭街及夏愨道的示威者,是被邀請到 “示威區”。示威者會不反抗,只是坐在馬路等候警察拘捕,希望占領程度是合乎比例,相信造成的阻礙是合理的。

戴耀廷認為,如果警方沒有封鎖通往 “示威區”的道路,這些道路就不會被占領,警方亦沒有需要施放催淚彈。戴耀廷說,在警方發放87枚催淚彈及使用過度武力後,壹切都改變了。警方必須為 “示威區域”外造成的阻礙,以及之後發生的事負上責任。

戴耀廷表示,歸根究底,這是壹宗關乎香港法治與高度自治的案件。如果各被告真是有罪,他們的罪名就是在香港艱難的時刻仍敢於去散播希望。他說,不懼怕入獄,也不羞愧。

陳健民:占領是市民的自發行動

案件星期五(12月14日)上午審結後,9名被告在法庭外會見記者。陳健民表示,希望這次審訊讓更多人明白,和平示威其實是《基本法》保護的基本公民權利,香港政府有責任提供協助,讓市民進行這類活動。

陳健民感謝法庭給予充份的時間,讓辯方律師和證人在庭上解說他們的理念和想法,他重申很多證據都顯示,占領是市民的自發行動。陳健民強調,各被告到現在仍然支持公民抗命、非暴力抗爭,希望市民明白這種精神,繼續為爭取香港的民主付出努力。

戴耀廷:會繼續幹犯”散播希望”的罪

戴耀廷表示,由2013年提出公民抗命,到本案判決的時候,已經是2019年4月,經歷了6年的長時間,他相信他與各被告都不會放棄,仍然繼續堅持用和平的方法去爭取香港的民主。他又說,會繼續幹犯 “散播希望”的罪。

朱耀明:香港未來仍然要和平、非暴力公民抗命

年過70的朱耀明牧師表示,雖然他年紀大,但是如果戴耀廷及陳健民要繼續去犯散播希望的罪,他壹定會在其中、不會放棄。朱耀明又表示,在審訊的4星期當中,感受很深,好像將歷史重溫壹次。

朱耀明強調,對香港的未來,仍然要和平、非暴力以公民抗命的方式,繼續對壹些不合理、不公義的法規抗爭下去。

鐘耀華:真正的審訊在歷史長河市民生活裏

前學聯常委鐘耀華表示,真正的審訊其實不是在法庭裏面,而是在歷史的長河當中,以及在每壹個市民的日常生活裏,在市民的實踐和生命當中,去做出對雨傘運動的審訊。鐘耀華認為,法庭的審訊其實不能夠捕捉到上街抗爭的市民,在9-28當日開始參與雨傘運動的心情。

鐘耀華表示,如果市民堅持雨傘運動的感覺,繼續在生活當中、在自己範圍以內做到的事情,其實就是判決這個運動無罪。

主控官:控罪合憲不會造成寒蟬效應

本案主控官、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星期五響應辯方陳詞表示,辯方力陳普選特首是值得爭取,這關乎示威是否合理;但是終審法院在 “楊美雲案”提及,公眾妨擾案需考慮示威阻礙程度、地點、時間和目的等所有因素,並不包括示威是否 “值得”;終審法院亦在涉及政改的 “黃之鋒案”表明,法庭不會評估示威是否值得,不會有政治取態,控方強調,示威目的本身是否值得並非法庭須考慮的議題。

對於辯方質疑控罪本身帶有不穩定性,剝奪市民和平示威自由的權利,梁卓然重申控罪合憲,根本不會造成辯方所指的寒蟬效應。

文章來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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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