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是中國律師的丁家喜最近在深圳羅湖口岸試圖前往香港,被禁止出境。
公民運動人士丁家喜表示:“邊檢’值班領導’向我宣讀:因出境後可能危害國家安全被限制出境”。
丁家喜曾為北京維權律師,這是他第二次被限制出境,上一次是2018年5月。他在北京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到美國探望妻女,當出示護照過境時,被邊境人員攔截,丁家喜得知自己被邊控。
當局的法律依據是出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五款:“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准出境的”不得出境。
丁家喜表示:“無論有沒有這種限制,我都會堅守在我願意為之付出一切的土地上,直到奪回本屬於我們卻被剝奪的權利,從自由出入境的權利到自由投票的權利。”
2014年4月18日,丁家喜被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刑三年六個月。
當年9月,總部設在舊金山的中國民主教育基金會頒獎給丁家喜等人。基金會會長方政稱他為新公民運動卓越的組織者。方政說:“他是一個成功的律師,他多年來關注國內很多方面,包括教育平權,推動官員財產公示,被譽為新公民運動的心臟,是一個核心人物。”
文章來源:V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