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維權律師劉正清成中國因法庭辯護詞而遭吊照第壹人

中國廣東省司法廳1月16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正式吊銷維權律師劉正清的律師執業證,使劉正清成為中國律師界因在法庭上發表的辯護詞而遭吊照的第壹人。

司法廳文件含糊地表示,劉正清2016年在新疆及2017年在廣東佛山的法庭上為當事人辯護,發表的辯護詞內容屬於“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違法行為性質及情節惡劣,嚴重損害律師的專業形象,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但整份決定書都沒有提及他的哪些辯護意見言行如何違反了律師執業管理規定及違法。

今年54歲的劉正清曾經代理或協助多起敏感維權案件。劉正清去年12月底接到廣東省司法廳通知,稱他在兩起案件提交法院的辯護詞中,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的言論,情節嚴重,計劃吊銷他的律師執業證。

今年1月5日,廣東省司法廳就吊銷劉正清律師執業證舉行所謂的聽證會,劉正清拒絕參加,而希望旁聽的多人被強行抓走,更多人被拒門外。

不過,當局在最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卻刻意避免“危害國家安全”的提法,改以含糊的“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取代。

行事低調的劉正清多年來主要為信仰受害者、上訪維權者及良心犯辯護,曾代理過新疆人權捍衛者張海濤“煽顛”案、武漢民運人士秦永敏“顛覆”案、709大抓捕的謝陽律師案、四川人權捍衛者、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被構陷涉嫌“泄秘”案等。劉正清在代理這些政治敏感案件中,曾受到種種阻撓及威逼。

文章來源:VOA

Share Button
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