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在中國,“文革學”在國外:這是國內國外許多人都感嘆的事情。“文革”在中國,這不用解釋。“文革學”在國外,則是說,對“文革”的資料收集、整理,對“文革”從各個方面進行的研究,海外不少相關機構,取得了頗為可觀的成就。在海外,每年都有相當數量的關於“文革”的書籍問世。而在祖國大陸,對“文革”的研究可謂還未真正開始。我們自己不產生研究“文革”的書,海外研究“文革”的書,一般人也看不到。對於“文革”,人們是越來越無知了。
在對“文革”越來越無知的同時,是對“文革”的越來越美化。這些年,美化“文革”的言論時有所見,幾乎成為一股潮流。在電子網路上,這種潮流表現得最明顯,甚至愈來愈呈洶洶之勢。說“文革”時期有著真正的“民主”,是時常聽到的一種言論。“文革”開始時,我也開始記事。我的中小學教育基本上是在“文革”期間完成的。對“文革”,我總算還有些切身了解。而對“民主”,我也不妨說有些基本的理論知識。說“文革”期間有真正的“民主”,對我來說,就等於說冰雪池中有荷花燦爛,火焰山上有玫瑰飄香;就等於說一條泥鰍在放聲高歌,一隻鹽水鴨在展翅飛翔。這種說法因過於荒謬,迷惑性還不算太大。而另一種美化“文革”的言論,迷惑性就要大得多。
“文革”期間是沒有腐敗的,“文革”時期的官員都是很清廉的,“文革”是“最本質的反腐”:這就是那種更具有迷惑性的言論。腐敗源於權力的不受監督和約束。如果說,在“文革”前,權力沒有有效的監督和約束,那在“文革”時期,造反派奪得了權力後,這權力就更不被監督和約束了。判斷腐敗嚴重的程度,主要不是看官員受賄的絕對數額有多大,或者說,主要不是看權錢交易的絕對“交易額”如何,而要看社會普遍的物質生活狀況與受賄金額、與權錢交易的“交易額”是一種怎樣的比例。數百萬元的腐敗案,今天已司空見慣;數千萬元的受賄,也不能讓人有絲毫驚訝。超過億元的權錢交易,這幾年也數度見聞。這種規模的腐敗,在“文革”時期當然不可能普遍。這首先是因為“文革”時期整個社會在物質上都是極其匱乏的。一群強盜闖入一貧困之家,將室內最後一枚鐵釘都拔走,但全部所得也不過幾百元;另一群強盜闖入一富豪之宅,只揀黃金美玉等值錢的拿,一般東西則看不上眼,但全部所得也有數十萬元:你決不能在這兩群強盜之間分出道德上的優劣;你決不能說闖入貧困之家的強盜因只搶得數百元,便在道德上比闖入富豪之宅的強盜高尚千萬倍。而在一定意義上,“文革”期間的腐敗官員,就像闖入那貧困之家的強盜,而今日的腐敗官員,闖入的則是富豪之宅。
“文革”期間,我生活在最底層的鄉村。我的記憶告訴我,“權錢交易”在“文革”期間是普遍存在的。我至今仍然忘不了的,是“文革”後期一位公社副書記對我父親說過的一番話。他說:“要辦事情,就要學會送東西。送他東西,難道是在疼他?還不是在疼自己!”這番話令我父親有醍醐灌頂之感。辦事情要“送”,這一點我父親當然早已懂得。但“還不是疼自己!”這道理,父親此前似乎一直沒悟透。“還不是疼自己!”——那時在公社中學教書的父親,以為這真是至理名言。一般人,在行賄時,多少都有一點心理障礙,尤其剛開始干這種勾當,事前事後,心裡都會很彆扭。但“還不是疼自己!”這句話,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破除行賄的心理障礙、消解行賄的心中彆扭。有位小說家前幾年寫了一部以“文革”為背景的長篇小說,名為《啟蒙時代》。如果把讓人對任何一種道理的懂得,都視作是“啟蒙”,那麼,在“文革”期間懂得了“還不是疼自己!”的父親,也可謂是被這位公社副書記進行了“行賄啟蒙”。被“啟蒙”的父親,此後多次以讚賞的口氣對我講解著“還不是疼自己!”的道理。所以,我也是在“文革”期間就接受了“行賄教育”的。在此後的幾十年中,父親對“還不是疼自己!”這句話的鸚鵡學舌,在某些人生關頭,總在我耳邊響起。但因為心中的障礙和彆扭過於堅固和強烈,“還不是疼自己!”這道理,都被我以“我可以不疼自己!”所抵擋。如果說對他人的“送”,是因為要“疼自己”,那麼,我不“疼自己”不就完了嗎!然而,前些年父親重病,從這家醫院轉到那家醫院,我也就給這個醫生送完紅包,又給那個送。這時候,耳邊響起的是這樣的聲音:“你可以不疼自己,但你卻不能不疼自己的父親!”我想,我可以拿自己的名利賭氣,卻不能拿父親的生命撒野。——這樣想後,便硬起頭皮,懷揣信封去找醫生。每一次,都不像是去“送”,倒像是去“偷”。從“還不是疼自己!”到“我不能不疼父親!”,說到底,還是“文革”期間接受的“行賄教育”在起作用。
“文革”期間城市的情形,我沒有切身感受。但城市一定有城市的腐敗方式。在農村,那時候,縣以下是公社、大隊、生產隊三級“政權”。農民們每天面對的是生產隊的隊長。隊長,在那時候的農村,是有著極大權威的。生產隊的一切事情,都由他說了算。一個本來還算老實本分的人,當起了隊長、掌握了統御全隊的絕對權力,就會變得驕橫起來。而再剛烈的人,在隊長的威權面前,也不得不俯首帖耳。因為隊長“官”雖不大,卻有整個國家的“專政機器”在為他撐腰。敢與隊長較勁,敢違隊長之命,就意味著是在對整個國家政權挑戰,最終,肯定成為“階級敵人”。我所非常熟悉的那個生產隊,就形成了這樣的“規矩”:任何一家來了客人,都要請隊長陪客;甚至家裡有了匠人,也要請隊長作陪。來了客人,家裡有了匠人,桌上的菜當然要好一些。所謂請隊長來“陪”,當然是請他來享用這自己也捨不得動筷的好菜。這隊長還不是“隊長”時,是滴酒不沾的。當了隊長後,硬是讓家家戶戶“請”成了一個酒癮極大者。酒癮極大的隊長,每喝必醉。醉了則大發酒瘋。那時上海產的“飛馬牌”香煙,是僅次於“大前門”的好煙。隊長在醉後,往往嘴裡叼著“飛馬”,將一個漢子按倒,跨上去,屁股上下顛動著,叼著煙的嘴,連聲喊著:“飛馬、飛馬……”有時候,伏在地上的,就是請他來吃喝的人。每當這時,最興奮的是孩子們。對於他們來說,這是難得的娛樂。
最初,是有人為巴結隊長而請其“陪客”。有人開了頭,別的人家就得跟上。當絕大部分人家都有客必請隊長陪時,那最不情願的人家,也不得不遵從已然形成的“規矩”。得罪了隊長,那就等於穿著濕衣服過日子,沒片刻舒服。隊長要找你的茬,那太容易了。一次,一群孩子,手裡拿著種棉花的小鐵鏟,走在田埂上。他們玩的是捉黃鱔的遊戲,這是一種古老的遊戲,一代代孩子都玩過。他們還沒有動手,隊長遠遠望見後跑了過來,將其中一個孩子手中的鐵鏟奪下,扔進不遠處的池塘;又屈起兩指,在這孩子頭上敲了兩個鑿栗,然後揚長而去。走了幾步,回過頭說:“田壩都讓你搞壞了!”不理會其他孩子,只對這個孩子下手,令所有的孩子都一臉惶惑。這孩子回家後將此事告訴父親,父親默然不語。父親知道,一定是在某件事上得罪隊長了。
父親想的當然不是找隊長討說法。他想的是以怎樣的方式賠罪。只在孩子身上撒氣,說明得罪得並不嚴重,要賠罪該不難。下次請隊長陪客時,多敬幾杯酒也就可以了吧。可憐的農民們,請隊長吃飯,當然也是一種賄賂。這是一種“權吃關係”。這種“權吃關係”,確實與今日慣見的腐敗大為不同。從“請吃”的農民角度說,以這種方式向隊長行賄,並不是為了從隊長那裡得到什麼,而是為了不得到什麼:不得到騷擾、刁難、迫害。從“吃請”的隊長角度說,以這種方式受賄,作為回報,不是要為對方做什麼,而只需不對對方做什麼:不在集體幹活時對對方家的人雞蛋里找骨頭,不在派工時刻意為難折磨對方家的人,不在對方的孩子和女人身上動粗……行賄而僅僅是為了避禍,這可以稱之為防禦性行賄。這種防禦性行賄,在今天也仍然存在,但在“文革”期間卻普遍得多。
其實有許多文學作品,不同程度地揭示過“文革”期間的腐敗。1979年問世的劉賓雁的報告文學《人妖之間》,揭露的“文革”期間的腐敗現象,不也堪稱觸目驚心嗎?王守信,一個縣燃料公司的經理兼支部書記,從1971年11月到1978年6月,貪污了五十餘萬元。那時候,月薪五十幾元,就是高工資了。五十餘萬元,也相當於今日的數千萬元吧?貪污來的錢,王守信並沒有都落入自家腰包,相當一部分用於向上級部門行賄。王守信利用權和錢,編織了一張腐敗之網。這也說明,腐敗,在那個時候,也是極其普遍的現象。同樣是1979年問世的高曉聲的短篇小說《李順大造屋》,也讓人看到“文革”期間的官員是怎樣對百姓巧取豪奪的。今天的一些人,他們之所以認為“文革”期間沒有腐敗,是以為那時的“群眾造反”是有效的反腐方式。這真是天大的誤會。“造反派”在奪得權力後,在斂財漁色上往往更肆無忌憚,更窮凶極惡。“文革”期間的“群眾造反”,本質上也是一種阿Q式的“革命”。阿Q如果以“造反”的方式成了未庄的主宰,他將怎樣奪取財物和女人,已由他自己做了預告。而“文革”期間以“造反”的方式奪得了大大小小的權力者,正是大大小小的“革命”成功了的阿Q。報告文學《人妖之間》中的王守信,就是靠“造反”起家的。小說《李順大造屋》中的那個公社磚瓦廠的“文革主任”,也是靠“造反”奪得權力的。如果說王守信到1971年才開始他的“貪腐事業”,那《李順大造屋》中的這個“文革主任”,則是一朝權在手,便把利來謀了。為了讓那些美化“文革”的人明白那時候的“造反派”是什麼貨色,我還是照抄小說中的幾段:
李順大想得太落後了,在文明的時代里,文明的人是無需使用那野蠻手段的。有一個造反派的頭頭,在光天化日之下,腰裡插著手槍,肩上掛著紅寶書(引按:“紅寶書”即《毛主席語錄》,今天一些歌頌“文革”的後生,恐怕未必知道。)由生產隊長陪同,到李順大家做客來了。原來他是公社磚瓦廠的文革主任,很講義氣,知道李順大要造房子買不到磚,特地跑來幫助解決困難。他大罵了一通走資派劉清不替貧下中農謀利益,現在則輪到他來當救世主了,只要李順大拿出二百一十七元錢來,他負責代買一萬塊磚頭,下個月就可以提貨。這話說得過分漂亮,原是值得懷疑的。但李順大卻認為,彼此都住同一大隊,雖然沒有交情,也三天兩頭見面,從前也不曾聽說過這人有什麼劣跡,現在出來革命,總也想做點好事,不見得馬上就騙人。況且又是生產隊長同來的,還有槍有紅寶書,真是講交情有交情,講信仰有信仰,講威勢有威勢,李順大雖然當過三次逃兵,還沒有經過這種軟硬兼施的場面,心一嚇,面一軟,雙手顫顫數出了二百一十七。
到了下個月,大概本來是可以提貨的,想不到李順大交了厄運,被公社專政機關請去了,要他交代幾件事:一、你當過三次反動兵,快把槍交出來;二、交代反動言行(例如他說過“樓房不及平房適用,電話壞了修不起”的話,就是惡毒攻擊社會主義)。
後來的事情就不用說了,那是人人皆知的。他自己出來後也沒有多言。不過有兩點頗有性格,第一是他吃不消喊救命的時候,是磚瓦廠的文革主任解了他的圍。作為報答,事後私下商議從此不再提起那二百一十七。第二是關押他的那間房子造得相當牢固,他平生第一次詳細地在那裡研究了建築學,對自己將來要造的屋,有了非常清楚的輪廓。
從“土改”時始,李順大的全部生活目標,就是造幾間屬於自己的屋。以常人難以想像的節儉,到“大躍進”開始時,備齊了可造幾間房子的材料,卻都被充了公:磚頭被拿去造煉鐵爐,木料被拿去制推土車。“大躍進”過後,李順大開始了新一輪的節儉。有了上次的教訓,這次李順大不再積攢實物,只是存蓄現金,等到錢備齊了一下子把材料買來,馬上造屋。一分、二分地存;一角、二角地蓄。到“文革”開始時,李順大又備齊了可造幾間屋的錢,卻什麼也買不到了;卻買什麼都要“走後門”了。用小說中的話說,那時,許多生活必需品,都是“大官送上門,小官開後門,老百姓求別人”。正是看到了李順大急於造屋卻買不到材料,那個磚瓦廠的“文革主任”才用亦騙亦搶的流氓手段,從李順大手中弄去了那筆買磚的錢。“文革主任”錢到手後,便串通公社“專政機關”,對李順大關押拷打;待到李順大“吃不消”時,他再來“解圍”。這樣做,就是讓李順大從此不提錢和磚的事。
在生活必需品緊缺的年代,送上一定分量的這類物品,往往就是有效的賄賂。糧食、雞蛋、食油、老母雞這幾樣,是我們那裡農民“文革”期間用於賄賂的主要東西。送人母雞的情形比較少。母雞被稱為“小銀行”。在那年代,農民的日常開銷,都指望著母雞生蛋。尤其是每日都必不可省的吃鹽和點燈,要完全靠賣雞蛋維持。每個大隊的小賣部,代國家收購雞蛋。那時候,國家收購農民的生豬和雞蛋,多多益善,據說是拿去換外匯。農民自家養的豬,是不能隨意宰殺的。殺自家的豬,像後來多生孩子一樣,要有“指標”,要先期獲得批准。在獲得“指標”的同時,要向國家交稅,所以農民都把這叫做“裁稅”。要殺豬須先“裁稅”。不“裁稅”而殺豬,公安局就會來抓人。其實,農民殺豬,是並不賣肉的。總是家中要辦婚事,才申請殺豬指標。婚事都定在臘月里,逼近年根時辦。農民家裡,通常都只養一頭豬,多了沒東西喂。正月里把小豬買回,臘月里賣出。年底要辦婚事的人家,則老早就開始爭取年底殺豬的指標。我所非常熟悉的那個生產隊,幾十戶人家,每年臘月也就一家人家殺豬。
自家養的豬,必須賣給國家,價格由國家定;自家養的豬,經批准後,殺了,要給親戚們送點肉,餘下的,就留著辦喜事和過年,並不賣出一兩,卻仍然必須向國家交稅——由此也可看出那時國家是怎樣剝奪農民的。殺豬沒辦法瞞人,所以國家可以控制。我相信,如果吃雞蛋國家也能控制,那時也會控制的。但實在無法制定一項禁止農民吃自家雞蛋的法令。所以農民如果把自家的雞蛋都留著自家吃,並不賣給國家,國家也無可奈何。但實際上,農民是很少吃雞蛋的。來了客人時,會蒸個雞蛋羹,那也是一個雞蛋加上一碗水。我一直納悶的是,國家那時在我們那裡收購雞蛋,是不論斤而論個的:無論大小,一律六分錢一個。那時,火柴二分錢一盒;食鹽一角五分一斤;煤油三角五分一斤;豬肉七角三分一斤;最便宜的香煙,八分錢一盒。六分錢,並不是一個很小的數目。吃一個雞蛋,就等於吃下六分錢啊,人們怎麼捨得?雞蛋是母雞所產,所以農民也不會輕易用母雞送禮。但在有特別重要的事情要求人時,也會送上兩隻母雞。接受母雞的人家,也並不吃,而是養著,讓雞下蛋。送母雞雖不是送現金,但也相當於現金了。在一般情況下,農民求人辦事,是送上一籃子雞蛋、一擔稻子、數斤菜油。在食物緊缺、營養普遍不良的年代,其價值,也不亞於今日厚厚的一個信封了。
1982年問世的路遙的小說《人生》,其中的主人公高加林,本來是大隊小學的民辦教師,後來被大隊支書的兒子所取代。高加林因此痛不欲生。小學是大隊的小學;大隊是支書的大隊;民辦教師的報酬由大隊支付,也就是由支書支付。大隊書記的兒子要當民辦教師,普通農民的兒子高加林當然就只能讓位。那時候,城市知青被稱為下放知青,農村的孩子讀完初中或高中後被稱為回鄉知青。下放知青日思夜想的是“上調”,即到城裡工作。對於回鄉知青來說,能在大隊小學當個民辦教師,就是很幸運的事了。如果能在公社中學當個民辦教師,那就是天大的幸運了。要能有如此好運,就要向有權決定此事者“送”。往往是要送許多次,才有可能如願以償。如願以償後,並不能就不再“送”。有權給你這職位的人,也能夠隨時請你捲鋪蓋走人。為了保住這職位,就得持之以恆地“送”。回鄉知青多而民辦教師的職位少,那就看誰家“送”得多“送”得勤了。參軍,也是那時農村青年的一條出路。要能穿上軍裝,當然也得“送”。雖然那時是普遍窮困的,但也有比較寬裕和更為寒窘之別。只有那種比較寬裕一點的人家,才有可能“送”。因此,當民辦教師、參軍一類事,是與那種寒窘之家無緣的。寒窘之家可以沒有非分之想,但卻免不了會有人生病。一有人生病,也就得破些額外之財。那時農村有所謂“赤腳醫生”,一個大隊一個。現在有些人對“文革”時期農村的“赤腳醫生”大唱讚歌,是十分可笑的。“赤腳醫生”本身是農民,只懂得一點非常皮毛的醫學知識。他們往往是從泥田裡上來,背起藥箱就去給人看病治病。如果能夠做嚴格的統計,“文革”期間“赤腳醫生”治壞了的人,肯定比治好了的人多;治死了的人,肯定比治活了的人多。我以為,“赤腳醫生”完全是反智主義的產物,體現的是對科學的極端蔑視。“赤腳醫生”上門診治,理論上是毋須付診費的。這也是現在有些人歌頌“赤腳醫生”的一個理由。但實際上,卻並沒有這麼清白。我所很熟悉的那個“赤腳醫生”,因為懂得了一點衛生知識,知道有些病會傳染,所以從來不碰人家的茶碗。他到人家家裡來,也就是送個葯、打個針,幾分鐘的事,卻必定要吃人家一些東西。通常的情形是,在他來時,一碗麵條已經煮好,上面再加一兩個雞蛋。待他拿完葯或打完針,就把麵條端上。他也毫不推辭。坐下、吃完、走人。如果不這樣招待,下次要請他,就難了。我每看見他並非吃飯時間在人家家裡慢條斯理地吃飯,都有一種怪異的感覺。令這個大隊所有人不解的是:他嫌人家茶臟,怎麼就不怕人家飯臟呢?
“文革”期間,大隊開始有了手扶拖拉機。當手扶拖拉機買回時,頗引起些興奮和議論。這是那時農村擁有的最現代化的東西了。“文革”期間,每個大隊都辦起了所謂“林場”。
我們那裡並非林區,充其量有些丘陵。辦林場的目的,我以為其實是為了把分散在生產隊的下鄉知青集中起來,由大隊統一管理。下鄉知青分散在各生產隊,問題太多。而要把全大隊的下鄉知青集中起來,就得有個依託。林場,就是這樣一個依託。全大隊的下鄉知青都集中到林場,大隊派一個人當場長。這實際上是把下鄉知青與貧下中農相分離。林場里的知青,在場長帶領下,除了種樹,也種些瓜果之類。當大隊有了手扶拖拉機時,大隊書記便派拖拉機,把林場出產的東西,一車一車地往公社書記家拉。那時,大隊也沒有什麼集體經濟,弄台拖拉機,其實是沒什麼用場的。用它來送禮,就是最大的用場了。
1984年問世的阿城小說《棋王》,其中的上海知青倪斌,為了能“上調”到地區文教部門,把祖傳的一副明代烏木棋送給了地區文教書記。這還不夠,倪斌還寫信回家,叫寄些字畫來。說“文革”時期沒有腐敗的人,其實只要去問問那時的下鄉知青,就會知道自己有多麼荒謬。下鄉知青日間思、夜裡想的,是“上調”。“上調”的名額非常緊張,競爭是很激烈的。要得到這寶貴的名額,就得“送”,就得比別人多“送”。至於女知青,有時還得把自己的身體向那手裡有名額者“送”。女知青被糟蹋的事,其實也有許多文學作品寫到了。即便不是為了“上調”,即便僅僅是為了平時所派的活輕一點、所受的待遇好一點,也得“送”。家庭條件好一些的知青,可以常常請假不出工,就因為“送”得多。尤其是可以三天兩頭回家。如果每次從家裡回來,都能“送”上可觀的孝敬,當然是回得越多越好。我見過“下鄉”幾年卻幾乎都住在城裡的知青。每年來一兩次,住幾天又回,卻比別人更快地“上調”了。那原因,是盡人皆知的。
1972年,福建莆田的小學教師李慶霖,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反映知青在農村的生活狀況。這是“文革”期間的著名事件。李慶霖信中說:“在我們這裡已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中,一部分人並不好好勞動,並不認真磨鍊自己,並不虛心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卻倚仗他們的親友在社會上的政治勢力,拉關係,走後門,都先後被招工、招生、招干去了,完成了貨真價實的下鄉鍍金的歷史過程。有不少在我們地方上執掌大權的革命幹部的子女和親友,縱使是地富家庭出身,他們趕時髦上山下鄉才沒幾天,就被‘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發展需要’調用出去,說是革命幹部的子女優先安排工作,國家早有明文規定。這麼一來,單剩下我這號農村小學教員的子女,在政治舞台上沒有靠山,又完全舉目無親,就自然得不到‘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而加以調用了。唯一的資格是在農村滾一身泥巴,干一輩子革命而已。”——說“文革”期間沒有腐敗的人,為“文革”大唱讚歌的人,動輒說別人把“文革”妖魔化。難道他們不知道李慶霖“告御狀”的事?難道他們沒有讀過這封信?李慶霖就是吃了再多的豹子膽,也不敢對毛澤東說謊吧?
對“文革”的美化之所以幾乎成為一種潮流,原因是多樣的。這裡難以細細分析。只說一點,那就是“文革”的真相被揭露得太少。歌頌“文革”的言論享有無窮的空間,想怎麼歌頌就怎麼歌頌;揭露“文革”、批判“文革”,總是受到限制、壓制。——那些對現實不滿的“文革”歌頌者,至少應該感謝“現實”給了他們盡情歌頌“文革”的自由吧?
《隨筆》2010年第1期
文章來源:阿波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