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西新規限制墮胎 保護胎兒還是侵犯權益?

江西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出臺新規定,要求懷孕14周以上的婦女終止妊娠須出具證明。

據《江西日報》報道,江西省衛計委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全省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技術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計劃生育與母嬰保健專項檢查,對終止妊娠做了新的限制。

這壹規定在網上引發熱議,有網友批評此舉是政府對女性權益的侵犯,也有人認為舉措是為了保護胎兒。

規定如何執行?

據報道,江西省衛計委的通知中寫道,專項檢查將重點關註終止妊娠藥品的采購、管理等情況,並要求懷孕14周以上的婦女如果因醫學需求要終止妊娠,須提供3名以上醫務人員的簽字證明;因非醫學需要而終止妊娠,須提供計生證明。

根據哈佛大學醫學院網站上的相關信息,在胎兒9周大以前,孕婦通常可以通過服藥安全地終止妊娠,9到14周之間需進行手術,而14周以上通常需要引產。

關於江西衛計委的通知,新聞報道中沒有寫明醫務人員和計生人員在出具證明時須考慮哪些因素,哪些情況可以允許懷孕14周以上的孕婦墮胎。

目前江西省衛計委的網站上並沒有公開這份通知的原文,記者試圖聯系江西衛計委宣傳處但未能接通。

胎兒生命權 vs.女性選擇權

在微博上相關新聞的評論區裏,不少網友批評江西的規定是對女性權益的侵犯。

@類磐寫道:“您的子宮已經被監控。”

@釜山特產寫道:“消滅了三千萬女性,現在又覬覦著余下女性的子宮,真是令人作嘔。”

也有人猜測新規定可能是為了防止重男輕女思想下的選擇性墮胎。

雖然中國法律明確禁止鑒定胎兒性別,但非法鑒定仍然存在,壹些家庭甚至會選擇到境外鑒定胎兒性別。

選擇性墮胎是中國出生性別比失衡的原因之壹。2015年,中國的出生人口性別比為113.51——即每出生100個女孩,就有113.5個男孩出生,而聯合國設定的正常值為103-107。

根據2010年人口普查資料,江西省的出生性別比為128.27,高於同期全國的121.21,在各省市自治區中排名第四。

@閑步亭中寫道:“我理解這個政策是為了防止人為篩選性別,可是,在這種家庭出生,怕是女孩的壹生更慘,永遠活在壹個沒有愛(可能除了媽媽)的家庭,遭受隱形的家庭暴力”

墮胎權在美國也是極具爭議的問題。聯邦法律不禁止墮胎,但各州規定不同。今年5月,艾奧瓦州通過了美國最嚴格的墮胎法案,規定壹旦監測到胎兒的心跳,孕婦就不準墮胎——這個時間通常是懷孕的第6周。

文章來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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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反攻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