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外界關註的江西贛州明經國因抗強拆殺死拆遷人員的案件,8月30日再次在贛州法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明經國的兒子庭審後氣憤地表示,地方政府壹直在推卸導致致死事件的強拆責任,反說他的父親是“故意殺人”!
2017年3月17日,江西贛州農民明經國在鄉人大主席帶隊強拆其祖屋時,用鐮鏟將其襲擊身亡,其後明經國被以“故意傷害罪”刑拘,之後又被以“故意殺人罪”批捕。該案去年11月舉行過壹次庭審,當時,家屬及辯護律師都被趕出了法庭。後明經國的辯護律師劉文華申請對明經國作案時的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經過補充鑒定,該案於今年8月30日再次開庭審理。
出席了旁聽的明經國的兒子明邦偉在當天庭審結束後向本臺表示,父親不承認“故意殺人”,而地方政府則壹味推卸責任,稱拆遷行動是由村委帶人實施的:
“我家房子在小組的中間,這麽多房子為什麽不拆,拆到我家中間這間房子來?政府壹直把責任推到村委會,說是村委會組織的人去拆的,推卸責任。這個(故意殺人罪)我爸肯定不認,怎麽故意了?”
明邦偉還告訴記者,壹名開庭前在現場圍觀的公民被警方帶走,至庭審結束仍未獲釋。
據悉,庭審已全部結束,法院宣布將擇期宣判。
前去法院聲援的維權人士何家維當天接受本臺采訪時表示,法院外戒備森嚴,所有到場公民都未能入內旁聽:
“戒備森嚴,門口有警戒,不準進。沒有旁聽證,連他家人都不能進。有五六十人(警察),拍照拍視頻都沒問題,我在外面喊了幾聲“要求旁聽”,也沒人管,沒人理。”
有分析認為,根據網上流傳的照片顯示,當時明經國的房屋已經被拆壞,明經國的行為具備防衛性質,只是防衛過當,因此該案應當獲得輕判。
來源:RFA